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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与计算机学院专业团队管理办法(攀学院数计院〔2016〕5号)
2016-04-16 12:11  

数学与计算机学院专业团队管理办法

学院各科、室、中心:

根据《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关于成立创新实验室专业团队的通知》(攀学院数计院〔2014〕4号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实验室专业团队的管理和运行,推动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,特制定此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本着“学生为本、实践育人”的人才培养理念,利用相应的项目平台和实践场地,调动学生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、项目实战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,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,进一步营造“以教促学、教学相长”的教学气氛,有效提升学院人才培养水平。

二、团队组建

根据专业方向的不同,分别组建嵌入式、移动应用、WEB应用、物联网、网络信息与安全、数字媒体技术、云计算、软件工程项目、数据库、软件设计与竞赛、数学建模等11个专业团队,学院选拔和聘任相应教师担任指导教师。

每学年初,由各团队的指导教师遴选所在专业团队的具体成员,并由指导教师在专业团队成员中选拔一名组长、2-3名副组长协助其管理和开展学习、指导工作。

三、团队职责

(一)指导教师

1.确立所在专业团队的宗旨、口号和徽标;

2.负责所在专业团队的具体运行和管理;

3.遴选所在专业团队的具体成员;

4.挑选所在专业团队的其他负责人;

5.为所在团队成员定期安排相应的学习任务和项目内容,并予以检查;

6.每月不少于2次的现场集中指导,每次不少于2学时(90分钟),并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;。

7.指导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学科竞赛及其他专业活动。

(二)组长及副组长

1.协助指导教师开展相应的学习、指导工作;

2.负责对团队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;

3.负责专业团队所在创新实验室的安全、卫生;

4.协助指导教师开展其他事宜。

(三)专业团队成员

1.遵守团队管理制度,按时参加团队学习和活动;

2.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指导教师交付的学习任务;

3.每周参加专业团队集体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;

4.维护所在创新实验室的安全、整洁、卫生。

四、场地设施

每个专业团队,由学院统一安排到相应的创新实验室,并为其购置相应的电脑及配件设施,各专业团队须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,保持所在区域的整洁、卫生,各团队场地设备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。

五、经费支持

按照每个专业团队5000元/年的标准预算,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,由学院财务秘书负责具体报销,报销内容包含教师指导费用、相应配件设施以及指导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具费、打印费、交通费等。

指导教师费用按照40-70元/学时予以补助,额度经考核确定,也可根据相关依据折算为一定的教学工作量。

团队各项活动,如邀请专家、专业比赛等,由各团队向学院提出申请,经同意,予以资助。

获得重要成果,如在项目开发、学术论文、专业比赛等中取得成果,各团队向学院提出奖励要求,学院进行奖励。

六、考核验收

1.各团队自主管理,每年初向学院报送本团队的建设规划,并在年末提交本年度工作开展的书面总结,由学院进行考核和验收,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经费资助和奖励。

2.团队连续两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取得成效,团队进行重组或自行解散。

七、相关政策支持

1.学生取得成果,可以按照《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关于改革相关课程考核暂行办法》(攀学院数计院〔2014〕9号)的相关规定,认定相关课程学分。

2.学生参与开发的相关项目,可以作为学生毕业设计内容。

3.团队师生取得的重要成果,在学院评奖、评优、职位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。

八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实施,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数学与计算机学院

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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